刘胡兰,1932年10月8日出生于山西省文水县。1945年10月,刘胡兰参加了中共文水县委举的“妇女干部训练班”。学习了一个多月,回村后她担任了村妇女救国会秘书。
1946年5月,刘胡兰调任第五区“抗联”妇女干事。同年6月,刘胡兰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被调回云周西村领导当地的土改运动。
1946年秋,国民党军大举进攻解放区,文水县委决定留少数武工队坚持斗争,大批干部转移上山。当时,刘胡兰也接到转移通知,但她主动要求留下来坚持斗争。
寇投降后,小青随队伍胜利归来。不久,国民党反动派又发动了反共反人民的内战,小青又回到了自己的队伍。刘胡兰和乡亲们积极为前线的八路军送慰劳品,帮助转移伤员。在一次营救党支部书记石德辉等人的战斗中,刘胡兰不幸被捕。
她镇静地把奶奶给的银戒指、八路军连长送的手绢和作为入党信物的万金油盒——三件宝贵的纪念品交给继母后,被气势汹汹的敌人带走。反动派抓到刘胡兰后,实施了种种威逼利诱,但都没有成功。最后,反动派把刘胡兰带到了铡刀面前,当着她将同时被捕的6位革命群众杀了。
刘胡兰在威逼利诱面前不为所动,被带到铡刀前眼见匪军连铡了几个人,怒问一声:“我咋个法?”匪军喝叫“一个样”后,她自己坦然躺在刀座上。刘胡兰烈士牺牲时,尚未满15周岁。
毛泽东在指挥全国战局之余,为刘胡兰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刘胡兰是已知的中国共产党女烈士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她凭着对人民的感情和对共产主义理想的坚定信念,在铡刀面前坚贞不屈,视死如归。这种表现,恰恰是共产党的革命教育深入千千万万农民心中的结果。
年轻的女英雄在生命之花盛开之际的毁灭中,永远地留存了最美艳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