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险公司的生育健康保险适用于22-45周岁,怀孕未满十二孕周的女性(记住12周之前投)可投,是针对准妈妈的独特产品。
当孕期感觉不适或有关健康问题,可拨打24小时热线进行咨询,资深的专家团队为您解答,并提供合适的医疗建议。如发生保险事故,请及时拨打24小时理赔报案电话:95511。
因此,当准妈妈们一旦遇到什么问题或者发生意外,就请及时拨打理赔报案电话,有利于准妈妈们得到救助,使自己和宝宝的生命生命安全得到全面的保障。
扩展资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投保时怀孕未满十二孕周之妇女。
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自然人(不包括个人合伙、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营养津贴保险金、婴儿先天畸形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参考资料来源:平安商城-平安孕妇健康保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