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
陕西省(陕或秦)行政中心:西安
北京市(京)行政中心:北京
天津市(津)行政中心:天津
河北省(冀)行政中心:石家庄
山西省(晋)行政中心:太原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行政中心:呼和浩特
辽宁省(辽)行政中心:沈阳
吉林省(吉)行政中心:长春
黑龙江省(黑)行政中心:哈尔滨
上海市(沪)行政中心:上海
江苏省(苏)行政中心:南京
浙江省(浙)行政中心:杭州
安徽省(皖)行政中心:合肥
福建省(闽)行政中心:福州
江西省(赣)行政中心:南昌
山东省(鲁)行政中心:济南
河南省(豫)行政中心:郑州
湖北省(鄂)行政中心:武汉
湖南省(湘)行政中心:长沙
广东省(粤)行政中心:广州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行政中心:南宁
海南省(琼)行政中心:海口
重庆市(渝)行政中心:重庆
四川省(川或蜀)行政中心:成都
贵州省(贵或黔)行政中心:贵阳
云南省(云或滇)行政中心:昆明
西藏自治区(藏)行政中心:拉萨
甘肃省(甘或陇)行政中心:兰州
青海省(青)行政中心:西宁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行政中心:银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行政中心:乌鲁木齐
香港特别行政区:(港)行政中心:香港
台湾省(台)行政中心:台北
扩展资料:
中国省份行政规划分布:
1、华东地区(包括山东、江苏、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
2、华南地区(包括广东、广西、海南);
3、华中地区(包括河南、湖南、湖北);
4、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5、西北地区(包括宁夏、青海、陕西、甘肃、新疆);
6、西南地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重庆、西藏);
7、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
8、港澳台地区(包括香港、澳门、台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