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罪涉及金额30多万,会判多久

2020-06-04 社会 80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案例:南京火车站10人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检方批捕

有一伙“黄牛”,活跃在南京火车站附近,号称可以免费带乘客去坐价格很低的长途大巴。然而当乘客上车后,他们开始索要高额小车费、座位费等。不少乘客在他们的暴力威胁下,只得乖乖交钱。3月12日,现代快报曾有相关报道。

后警方经调查,抓获25名嫌疑人。昨天南京检方发布消息,倪某、袁某等10名嫌疑人涉嫌强迫交易罪,被江宁检方依法批捕。

今年3月,有网友发帖称,自己的弟弟在南京火车站被“黄牛”拉上了一辆黑车,去宜兴的费用竟高达300元。不想坐车还不行,因为黄牛会以暴力威胁。

随后现代快报记者调查发现,火车站附近确实有不少这样的黄牛,他们一旦发现有的乘客有换乘大巴的需求,就上前拉客,以低价吸引乘客,并把客人带到火车站附近的上客点,把客人送上黑车。而上车后的乘客,并不能享受到低价的优惠,反而要被迫交纳小车费、座位费等费用。

南京警方经过侦查,于今年4月一举捣毁这个“黄牛”团伙,在江宁等地抓获25名嫌疑人。昨天南京检方发布消息,团伙中倪某、袁某等10人,涉嫌强迫交易罪,被江宁检方依法批捕。

据检方初步了解,这伙人2013年开始作案,在南京火车站等地,多次以低价骗被害人乘坐车辆后,通过暴力或威胁的手段强行索要小车费、座位费等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南京火车站10人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检方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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