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的初衷是为就业困难和暂时未能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一个积累工作经验、付出劳动获取一定报酬的,“兜底”性质的就业办法。
各地的公益性岗位的规定,通常都不会对享受几次进行规定。这具有现实意义。例如:一个年龄较大,学历较低的劳动者,实现就业本来就不容易,如果只能享受一次,那他要是还是没有实现就业呢?就失去“兜底”的性质了。
应该是还是能报考的。
但是,不少劳动者在享受公益性岗位后,失去了积极向上的动力,要求所谓“转正”、涨工资,妄图把公益性岗位干成一辈子的“稳定工作”。个人在这里劝一句,长期做公益性岗位不是实现就业,提高自身能力,寻找真正适合自己、能发挥自己所长的工作才是正途。祝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