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
(三)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收货币资本,至少1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可兑换货币。
(四)符合条件的、在金融、融资租赁行业工作三年以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总数的50%。;
扩展资料:
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地位应定位为服务于金融、贸易和工业的资产管理机构。它是服务贸易中更多技术服务的服务。虽然也涉及资金,但主要还是服务于投资者,而不是完全压在自己的资金上,陷于项目风险投资业务中。因此,租赁公司既不是银行,也不是贷款公司,也不是投资公司,而是知识服务技术公司。
参考资料: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法制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