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扩展资料: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六条 贷款人应区分个人贷款的品种、对象、金额等,确定贷款检查的相应方式、内容和频度。贷款人内部审计等部门应对贷款检查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和评价。
商业银行应当制定明确的信用卡业务发展战略和风险管理规划,建立健全贷款业务内部控制、授权管理和风险管理体系、组织、制度、流程和岗位,明确分工和相关职责。
第三十七条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贷款还款方式一般有等额本金还款和等额本息还款两种。利息则按贷款本金金额逐日计算,前期偿还款项较大,每月还款额逐渐减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