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预约后多久考试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
1、考试预约方式包括普通预约和优先预约两种。公安机关将根据本地实际,在考试场次中设置优先预约名额和普通预约名额。
2、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学员在有效期内每个科目可以优先预约1次考试。学员优先预约时,可以选择具有空余优先预约名额的考试场次进行预约。
3、采用普通预约方式预约考试的,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初次申领驾驶证、申请增驾业务时间为排序时间;非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上次考试时间为排序时间。
扩展资料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九条,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五条,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
(一)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二)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三)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六条,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管理所在六十日内不能安排考试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七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属于自学直考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按规定发放学车专用标识。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参考资料来源: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 互联网驾驶人考试预约结果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