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9年,民航局就颁发了《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和《关于民用无人机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此后,《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等规定、办法的发布,使得无人机适用范围和分类、驾驶员资格等方面的规定逐渐清晰。
1、实名网络登记可是合规飞行的第一步。自2017年6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飞行有了“准飞证”。按照规定,单位和个人拥有者在完成登记后,将收到包含登记号和二维码的登记标志图片,拥有者必须确保无人机每次运行期间,登记标志均附着其上。
2、执照飞行。目前,国家认可的无人机操作者考核证,是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颁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
但不是所有无人机都要执照飞行。民航局于2013年11月下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就明确了三种无需证照管理的情形:
在室内运行的无人机;在视距内(目视视距内半径500米,相对高度低于120米区域内)运行的微型无人机(空机质量小于等于7千克);在人烟稀少、空旷的非人口稠密区进行试验的无人机。
扩展资料:
我国暂不受理个人的无人机飞行计划;且驾驶“7公斤以下、飞行半径500米范围内、高度120米以下”的无人机也无需证照。但依据规定,这些无人机的飞行空域仍要接受相关部门监管,不得进入限飞区、听从现场调度。
为保障无人机安全飞行,民航局此前发布的《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就明确了负责整个无人机系统运行和安全的驾驶员需做好的4项飞行前准备:
了解气象条件;确定运行场地满足无人机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条件;检查无人机各组件情况、燃油或电池储备、通信链路信号等满足运行要求;制定包括备降地点等内容的紧急处置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