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迁移一般需要在45个工作日。
税务迁移,一般指的是纳税人公司在变更了经营地址之后,把税务登记迁移到新的经营地址当地的税务局。税务迁移流程如下:
1、到所属税务登记机关办理税务注销,开具完税证明《核准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到所属工商登记机关领取准许企业迁出材料;
3、到要迁入的所属工商机关办准予迁入手续;
4、进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纳税专户的变更、企业基本账户的变更等。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规定处罚。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