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证明农户不符合低保条件,情况属实,农村村委会领导能取消低保。各村民主评议由包村领导干部、村委会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人员组成评议小组,召开会议进行评审,同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严格按照低保程序对本村的困难户进行排序评审,并做好会议记录。对评审后符合低保对象的困难户,须在村级公示栏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入户调查表、申请表、审批表、授权书、经济状况登记表,报民政办审核。
低保户的核查评审:各村村主干要迅速组织各驻村领导、干部深入农户。
组织各村委会及民政协理员对申请低保家庭的户籍状况、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按相关程序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列入低保范围。属计生三户的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低保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