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L开头的学籍号是临时学籍号。构成方式是L+6位区域码+出生年月日+4位识别码。
临时学籍号是因为学籍信息与公安部户籍不匹配而取得的,是临时的,一旦修改学籍信息,与公安部户籍信息一致,经全国学籍平台验证通过,就会取得全国正式学籍号。全国正式学籍号是以G开头的。
学籍号的确定:
学籍号由16位构成,其中各位的意义为:
省市位(2位)+区县(2位)+学校类别(1位)+学校(3位)+学生类别(1位)+届别(2位)+班(2位)+学生号(2位) +校验位(1位)。
教委定义省市位和校验位。
*省市位(2位):北京市为:01
*区县编号(2位): 注:由于北京撤县改区,区县代码随之改变
*学校类别(1位):0=小学; 1=初中; 2=小学、初中并存学校(九年一贯制); 3=小学、初中、高中并存学校; 4=完中; 5=普高; 6=职高; 7=职普高并存学校。
*学校(3位):编码由各区县编制定义。注:这三位是学校编码的最后三位,即学校自编代码。
*学生类别(1位):0=小学生,1=初中生,2=普高学生,3=职高学生,4=小学生(借读生),5=初中生(借读生),6=高中生(借读生),7=小学生(按北京市户口对待借读生),8=初中生(按北京市户口对待借读生),9=高中生(按北京市户口对待借读生)。
*届别(2位):按入学年度后两位加学年制年度计算,为学生应毕业年度的后两位。
*班(2位)、学号(2位): 编码由各学校编制。
每个阶段毕业后,都会在新学校重新办理。
扩展资料: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副主任罗方述介绍,将实现对学生学籍注册、学籍档案管理、学籍异动、升级、毕业、成长记录的全程信息化管理,包括学籍注册、日常管理、毕业升级、招生入学、统计分析等功能。从应用上讲,可以通过对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观测,了解到类似于择校问题的现状及变化。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从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录取。教育部已经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学生可以凭借有效的信息通过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学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