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身份证异地办理条件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连续居住登记满6个月)或就业(近一年内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或在本市小学、中学、全日制大学合法就学(以学籍档案和在读证明为依据)的非深户户籍居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不超过三个月、损坏无法使用或丢失,可在本市申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业务。
注意事项
以下情形的异地身份证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人需回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1.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或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时间超过三个月,无正当换领理由;
2.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不一致,或人口信息系统中二代居民身份证历史图像相差较大的、原籍图像信息准确性无法确定的;
3.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人口信息系统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图像、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相片、现场人像不一致,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证的;
4.申请人户籍被原籍锁定、冻结或被本市限制的,或属在逃人员,或有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