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企业2017-2018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2020-09-11 社会 157阅读
按照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63562元计算,每月工资5297元,最低按60%计算算,缴费基数3178元;按100%计算的话,缴费基数5297元,最高按300%计算,缴费基数15891元。
淄人社字〔2017〕152号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市直管单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160号)公布,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63562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62539元。我市在确定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及计发相关待遇的基数时,以此为依据。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时,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根据市统计局2016年度统计年报,2016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61096元,以此作为2017年度计发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的基数。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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