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教师资格证丢了去哪里补办?

2020-05-22 教育 99阅读

原发证机关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补发的同时收回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

扩展资料: 

教师资格证分(自上而下兼容):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小学教师资格证;

(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证(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证(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

(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八)成人/大学教育的教师资格证,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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