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规范建筑面积坡屋面计算

2020-05-08 家居 95阅读
规范:
3.0.3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条文说明:
2.0.5 具备可出入、可利用条件(设计中可能标明了使用用途,也可能没有标明使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的围合空间,均属于建筑空间。
根据前面二条,“具备可出入、可利用条件”就是可以上人的,不上人的不计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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