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驾驶证在沈阳换证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办事流程:
审核材料—受理业务—交费—制发驾驶证
二、所需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张(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内地居民,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4、驾驶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1寸彩色照片3张;
5、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6、属于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八十三条 对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未换证、未按期审验或者未按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驾驶证有效期满或者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的二个月内向社会公告。有条件的,可以通过信函、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机动车驾驶人。
车辆管理所应当积极推行通过互联网、电话、传真、短信等方式预约、受理、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等业务。
第八十四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定期获取患有精神病、癫痫病等疾病、死亡、吸毒人员的信息,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进行核查并依法处理。
第八十五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通过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监管系统每周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机动车驾驶证业务进行监控、分析。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机动车驾驶证业务进行监控、分析。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通报,依法查处责任人。
车辆管理所存在严重违规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派其他车辆管理所人员接管办理该车辆管理所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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