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年龄六岁孩子上学。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2、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扩展资料:
1、在中国教育史上,1904年,把小学教育规定为义务教育。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2、学生小学毕业后,便可分配到公费的初中学校,在官立、资助和私立买位中学就读(接受政府分配学生而向政府收取学费的私校称为买位中学)。自1978年9月实施9年免费强迫教育以来,小学6年和初中的3年为免费义务教育阶段。
3、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发展,在其前又开设了幼儿园。一般6-12岁为小学适龄儿童,现阶段小学阶段教育的年限为6年,有些地方仍是5年。小学教育阶段后为中学教育阶段。
4、21世纪初,一些地区又进行试验,实行小学五年制教育。如宁波、山东等地2006年在部分学校试行小学五年、初中四年的“五四学制”试点。济宁等地现今也沿用“五四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