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普通增值税票罪[量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虚开税款数额50万-100万元,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
“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50万元;
(2)虚开的税款数额接近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于问题的解释》(1996.10。17 法发〔199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