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只能写谅解书减轻他的罪行,然而法律还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如果已经谅解他了,可以签字,但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还是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的,但是法院量刑时候会考量。
刑事案件的原告是公诉方,即检察机关。被打的人称为被害人。刑事案件中不称原告,而是公诉方。
因为公诉机关行使的是刑事公诉权,刑事公诉权是法定的专门机关代表国家主动追究犯罪,请求审判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定罪并处以刑罚的一种诉讼权力。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 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査。人民检察院经审査,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査,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
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査起诉期限。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一般是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所谓的刑事诉讼就是指检察机关或公民个人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其中公民对下列三类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侵占罪、侮辱罪、诽谤罪、虐待罪。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刑事案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