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服务经营者和商家的信用度。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之前可查看卖方的信用度和交易量,选择信用度高、交易量大的进行交易就比较安全,还可参考其他买家购物后的评价。尤其对声称是境外的网站更要提高警惕,有条件的可以查询该网站的经营资质.
二、商品信息详细了解,行使自己的知情权。 消费者要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商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名称、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消费者要了解商品的技术指标情况,主要包括用途、性能、等级、使用方法、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明等。例如,消费者在网上买手提电脑,或者家用电器,或酒类等食品,都必须了解商品的技术指标情况。 [3]
三、商品的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情况。最好采取货到付款方式进行。
四、低价行为。不要轻易购买低于市场价特别多的商品,因为这很有可能是卖家以低价吸引消费者购买,提供的商品往往与宣传不符,甚至只收钱不发货。最好选择自己居住所在地的网站,对比较生疏的网站要有充分防范措施。
在提高警惕之时,如果网络交易中遇到的问题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得到解决? 笔者同时提醒消费者,在安全问题上可以通过实施防火墙技术、加密技术(是EC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 分为两类即对称加密和非对称加密)、认证技术(比如数字签名、数字证书),反病毒软件即时升级。在产品问题上, 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后,立即向侵权者提示并警告其违法行为,可以进一步向法律专家比如律师进行咨询,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比如消费者协会及时投诉。如果对方涉嫌诈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网络购物过程中,主要还得靠消费者自身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由于我国至今还没有专门的关于规范网络交易以及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目前只能依照使用于传统交易方式的那些法律法规来规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当务之急只有先提醒网络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注意识别网站是否符合有合法备案的红盾标志,这样才能识别网上经营者的真实身份,不要依靠网页上经营者名称判断其真实性;
2、不与未提供足以辨识和辨认身份资料(登记名称、负责人姓名、地址、电话)的网站进行交易;
3、进行网络交易后妥善保存交易相关记录,以备受到侵害时有据可查;
4、 对于网络上或通过电子邮件以朋友身份招揽投资赚钱计划或快速致富方案等信息要格外小心,不要轻信免费赠品或抽中大奖的通知而支付任何费用;
5、父母应关心并陪同孩童进行网络交易购物活动,防止儿童受骗或作出超出其能力以外之交易,并避免儿童接触到影响身心健康发展的商品;
6、网站或网络广告的商品价格如果与市场差距过于悬殊或明显不合理,应先了解网站退货与换货原则和所支付费用总额后,再决定是否购买;
四、加强对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立法
信息网络化的发展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与综合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随着电子信息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消费也必将迅猛发展,消费者作为网络消费的重要组成部份,其权益的保护就显得极为重要。我国现有法律没有专门对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保护散见于《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内容简单、散乱,漏洞不少,可操作性不强,远远不能适应网络消费迅速发展所要求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迫切需要。因此,加强对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研究和立法已迫在眉睫,尽快建立有效的网上购物消费者保护体系已属当务之急。只有运用立法的、司法的、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以及行业自律的手段,建立有力的网上购物消费者保护体系,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各项合法权益,才能树立消费者对数字化消费的信心并促进数字市场规则的形成,从而最终实现消费者从网络消费中受益,电子商务从消费者得到切实有力的支持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