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厂商的长期均衡条件为MR=LMC=SMC=LAC=SAC。
二、完全竞争市场的长期均衡,是一种专业名词。指在长期中厂商通过改变所有要素的投入数量,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而达到的一种均衡。
三、长期内,厂商在上述两方面的调整是同时进行的,在长期均衡状态下,厂商的超额利润为零。
四、主要特点,在行业达到长期均衡时生存下来的厂商都具有最高的经济效率,最低的成本。在行业达到长期均衡时生存下来的厂商只能获得正常利润。如果有超额利润,新的厂商就会被吸引进来,造成整个市场的供给量扩大,使市场价格下降到各个厂商只能获得正常利润为止。在行业达到长期均衡时,每个厂商提供的产量,不仅必然是其短期平均成本(SAC)曲线之最低点的产量,而且必然是其长期平均成本(LAC)曲线之最低点的产量。
五、完全竞争市场——类型特征,完全竞争市场——缺陷1、完全竞争市场在现实生活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很难成立,因而,完全竞争市场的效率也必须在具备了严格前提条件的情况下才会出现。而在现实经济实践中,难以全面具备完全竞争市场的所有前提条件,因此,实际上完全竞争市场在现实经济实践中很难出现。完全竞争市场所必须的有大量小企业存在这个条件既不可能也不适用。在现实经济实践中,即使进入市场非常自由,由于其他各个方面条件的限制和影响,进入市场中的企业也不可能无限多。完全竞争市场也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自由进入使效率更高、产品更能适合消费者需要的企业不断涌进市场,而那些效率低、产品已不能适应消费者需要的企业则不断地被淘汰退出市场。完全竞争市场中完整知识的假设是不现实的。一般情况下,无论是生产者还是消费者,都只能具有不完整的知识。生产者对其在现实市场中的地位、将来发展的动向及影响市场的各种因素的信息等等知识,都不可能完整地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