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进行3年。
共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2018年1月-12月底。3月上旬,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动员部署,春节和全国“两会”安保维稳期间,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效能明显提高,黑恶势力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基层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增强,在新区形成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2、第二阶段,2019年1月-12月。针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防止其死灰复燃。
3、第三阶段,2020年1月-12月。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逐年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扩展资料:
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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