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骗做了拿下分期现在不想还了,后果会怎样

2022-08-20 社会 550阅读

对方有欺诈违法行为,可报警处理。

不还分期的后果有以下五项:

一、缴纳违约金

已经办理了分期贷款,如果不还,是需要去缴纳一定的违约金的。

二、被催收

不还的时间没有超过3个月,只需要缴纳滞纳金和利息等费用,超过了3个月不还,就会被催收,会给你各种打电话、发短信,直到还款。

三、影响个人信用

前期会催收,如果催收也不还,就会直接上报给人民银行,进入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上了征信,以后办卡或者贷款什么的都会受到很大的阻碍。

四、承担法律责任

长时间不还,就会采取法律手段来要还款,像一些恶意逾期的人,它会通过法律程序来让你强制还款。

五、影响个人名誉

会上征信黑名单,影响个人名誉和社会信誉。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经2010年5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7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修正。该《规定》共11条,自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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