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不给开具居住证明怎么办?

2023-05-16 综合 104阅读

居委会不给开具居住证明时,可以要求居委会办事人员或居委会负责任人予以说明理由或依据,根据其理由再决定如何办。没有说明不予以开具理由或依据的,可以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反映,取得办事处帮助。

《居委会组织法》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春漏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闷庆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蚂森握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扩展资料:

1、居住证明申报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暂住证原件与复印件。

2、居住证明服务流程

(1)申请人到社区服务站提出申请;

(2)服务站工作人员接收居民提出的申请,并指导居民填报登记记录,审核后出具居住证明、并进行登记,办妥后交给申办人;

(3)对情况不明、难以核实的事项,让申请人联系96156平台指定专业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核实,凭核实报告开具居住证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居委会组织法

参考资料:霍山县人民政府-居民居住证明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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