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操作技能岗位属于铁路部门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和操作技能三类岗位中的一种。岗位职责为:
1、管理岗位是指承担管理职责和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岗位。
3、操作技能岗位是指除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以外,直接从事运输生产、设备运用和维护、经营业务、后勤服务等工作的岗位。
扩展资料:
岗位资格考评与职务聘任:
1、铁路企事业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各单位应在铁道部授权的范围内,严格执行国家和铁道部统一制定的考试规则、评审标准和有关政策,开展考评和聘任工作。
2、铁路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通过国家举办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通过铁道部(或由部授权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3、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要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评审委员会要按照国家、铁道部有关职改政策和工作程序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岗位数额内优先聘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企业单位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直接聘任与职位要求相适合的内部有效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5、铁道部授权部属单位聘任教授、研究员及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权限由部属单位自行确定。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后,应与单位签订聘任合同,聘期可与劳动合同一致。受聘人员要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
6、聘任双方在不能维系聘任合同时,可采取低聘、缓聘、解聘、辞聘、拒聘等方式中止聘任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铁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