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兴业银行办理房贷需提供以下资料:
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申明、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4.房产证明;
5.借款用途证明。
二、并不是用房子抵押就可以贷款的。
还需要提供合法的贷款用途,如消费、旅游、投资等。将贷款用于非法目的或用于投资股票等用途是不能获得贷款的。
一、个人贷款是什么:
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二、申请个人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
1.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中国境内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具有固定的职业或者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保障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3.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担保方式:
1.抵押
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质押
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保证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