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集体职工单位都承认了今年退休为什么小集体工龄没有算
工转干 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工人和干部是两种不同的身份。工人和干部之间有一道编制鸿沟,这两种编制是很难跨越的。工人和干部在工资类别、福利待遇、住房面积、医疗、退休待遇等方面都有很大区别。从工人转为干部(工转干),是很重要的身份跨越。 所有制身份。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职工和在集体所有制(又分大集体和小集体)单位工作的职工,在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上是有很大差别的。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很难调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当然,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职工谁也不愿意调到集体企业去工作。“国营企业”、“集体企业”、“街道工厂职工”曾经标志着高低不同的社会身份。 以上是企业,还有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这种身份俗城“坐办公室”的,身份又要比国营企业的职工高很多。但这样的单位也有限制,一个人分到一个单位,恐怕就要在这个单位工作一辈子了,一个人如果脱离了单位,就失去了基本生活保障,一个人要从一个单位“跳槽”到另一个单位,也曾经是难以想象的事情。 “以工代干”的干部用人制度产生于改革开放初期,曾经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如它把在乡镇机关任职的高考落榜生转为正式干部,的确起到了鼓舞这部分人士气的作用。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弊端也暴露无疑。 “以工代干”在一些地方成为以权谋私的代名词?有一部分领导干部的亲戚或凭关系进来的富余人员。他们“以工代干”“以工转干”,把真正的“干部”拒之门外。 现实中,经常有这样的现象:一个大学毕业生来到一个单位工作,却发现他的领导是其中学同学,一个学习不如他、中考或高考落榜、现今却“以工代干”“工转干”成为领导的人。 对于这些“以工代干”“以工转干”的人员来说,只要有时间弄一张系统内承认文凭非常容易。许多低文化程度的“以工代干”“以工转干”人员通过正常渠道获得了文凭名正言顺地成了“干部”。 在很长时间里,身份限制,画地为牢,束缚着人们的思想,社会缺乏活力,发展社会生力举步为艰。 1979年12月召开的全国人事局长会议明确:今后一律不再搞“以工代干”,这个原则必须坚持。1980年1月以后的“以工代干”人员,不列入这次转干范围。其中优秀的、工作确实需要、本单位编制允许的,可按照劳动人事部《吸收录用干部问题的若干规定》办理。 1993年,国务院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随即,人事部出台《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标志着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正式建立,确立了“凡进必考”的进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