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地说:消防部队是公安部队,消防官兵是武警官兵。
把部队和人员分开来说不就方便多了嘛,光说一个“消防”当然会纠结。
消防部队受公安部直接领导,而不像武警部队那样受中央军委和国务院的双重领导。消防部队的最高领导机关就是公安部消防局(俗称“七局”),和武警总部没有隶属关系。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消防总队是该省公安厅/直辖市公安局/自治区公安厅领导的,和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武警总队没有隶属关系。例如,上海消防总队其实就是上海市公安局消防局,和武警上海总队没有隶属关系。
消防部队的现役人员(即俗称的“消防官兵”)编入武警序列,穿着武警的衣服、佩戴武警的警衔、接受武警的指导、享受武警的待遇、遵守武警的纪律等但是不受武警部队的领导。
虽然消防官兵的工资、费用等都由国防经费支出(和武警部队一样),但是消防部队的消防车辆、装备器材等业务经费都由地方财政支出(和其他公安部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