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弱视的年龄越小,效果越好。最早可从1~2岁开始治疗,难治性弱视,如超过6岁才治疗,很难治到1.0以上,常常需要使用第3代以上的强化型复合弱视仪长期治疗才能获得好的效果。
尽早原则。3到6岁是治疗弱视的黄金时期,超过12岁基本无法治愈。儿童弱视,父母必须在与治愈时间的赛跑中获胜!1、凡伴有50度以上近视、散光、250度以上远视及100度以上屈光参差均应配镜。因为难治性及难愈性弱视的视力提高通常非常困难,只要有助提高视力,即使作用轻微也应尽量利用;
2、高度远视伴有调节性斜视时,配镜应优先考虑眼镜的增视作用,其次才考虑矫正斜视的作用。可试戴镜矫正2~3个月,如眼位正常,应即时减去200~300度以促进视力增加。如眼位仍偏斜,也应降低200度左右配镜,先促进较好的那只眼视力增加,暂时放弃斜眼的矫正。因为难治性弱视的视力如错过一定年龄才治疗会增加难度,甚至无效(7岁以上几乎不能再治愈),而调节性内斜视,不论在哪个年龄,只要充分松弛调节即可以矫正斜视。当然,如果能确保不妨碍视力提高的同时,在6岁前矫正眼位,对建立、完善立体视功能非常重要;
3、高度远视或近视所戴眼镜的顶点距离应尽可能小,即镜片尽可能靠近眼睛,可以减小行走时抖动过大造成眼镜震颤而妨碍视力提高。方法是用较硬的金属架,调低鼻托并调短镜腿与耳弯部距离;
4、水平性眼球震颤者:远视、近视及远视性散光的度数应适当欠矫,而近视性散光可以足度矫正。同时更应强调减小角膜顶点距离和增加镜架的稳定性,如能配隐形眼镜,效果更好,因为震颤的眼球戴高度数镜片会造成物象颤动更大而影响视力提高;
5、高度近视或远视配镜时必须强调光学中心水平移位不得大于2mm,上下移位不得大于1mm,以避免双眼物象不能很好融合而产生抑制,从而妨碍视力提高。1、视觉发育存在关键期,过了关键期,治疗效果很差,因此一旦发现孩子存在弱视,要立即进行弱视训练。有些家长怕影响孩子学习或自己的工作,而把弱视训练往后推一推的想法是十分错误的。
2、当弱视患者的两眼视力相差较大时,在进行弱视训练时必须遮盖视力较好的眼睛。
3、弱视儿童必须配戴合适的屈光矫正眼镜。弱视训练是无法改变患者的屈光状态的。
4、弱视训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治疗效果与儿童对训练手段的兴趣高低和依从程度密切相关。因此选择儿童比较感兴趣的训练方式至关重要。传统的训练方法普遍存在形式单一、趣味性不足等不足,很难让孩子持之以恒的训练,影响治疗效果。而电脑多媒体技术具有形式多样化、训练情趣化等传统方式所不具有的优势,选用有关弱视的多媒体训练软件应该是比较明智的选择。
5、弱视治愈后,一般需要一到两年的随访期。随访期内,患者要定期到医院复查。一旦发现视力减退,可使用原先的弱视训练方式训练一周,一般视力都又会有提高,若无提高,请找有关专家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6、注意将家庭训练和医院训练有机结合起来。由于弱视训练必须每天进行,不宜间断,因此受客观条件的限制,不可能每个患儿的每次训练都在医院进行,适当在家中进行训练是必须的,也是治疗效果的重要保证。一般在新训练的初始阶段,到医院直接在医生或视光师的指导下进行,待孩子对训练目的和方法比较理解后,可将训练转移到家中继续进行。
7、弱视训练的最终目的不是弱视眼视力的提高,而是建立双眼视功能。没有建立起双眼视功能的患者,很难保证弱视眼视力提高后不发生减退。因此在弱视眼视力提高到与优势眼视力相差不超过2行时,应及时进行双眼视功能的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