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四川成都校区新生须知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凡七天之内不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说明事由并办理请假手续。
1、办理好党、团组织关系手续。
团员要注意一定要在《团员证》上加盖转出单位的公章,团员档案不要自行拆封,开学后将团员档交至所在团支部。
2、准备个人近期一寸登记照片十五张,底色不限。
3、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至我校。凡需要迁移户口关系的学生必须在当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户口关系迁移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文华园路8号,迁移证上必须有正确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所写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姓名中同音不同字无效,迁移证上所登记的内容不得有任何涂改。新生应在家庭所在地认真核对签证机关所迁出的户口迁移证,如有错误,要求签证单位及时更正,以免影响入校办理入户手续。
凡需办理迁移户口的,务必在新生入学当年办理。
4、准生活用品
学校为每一个学生统一配备了生活用品,新生报到不需自带,每套生活用品480元,17件,新生如家庭困难,可以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