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管理科职责及权 限

2020-05-16 综合 215阅读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的资质资格; 监督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查处全市违反特种设备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特种设备方面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审批和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本科下设3个岗,即科长岗、业务管理一岗、业务管理二岗,各岗位具体职责分别是:
科长岗职责
1.主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工作;
2.负责本科岗位分工以及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
3.负责本科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督查和总结;
4.负责本科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
5.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的资质资格;
6.根据上级要求和领导安排,按规定权限负责协调本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协调;
8.做好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业务管理一岗职责
1.协助科长工作;
2.负责特种设备重点工作、计划方案等工作文件的编制,并组织实施安全监察与监督工作;
3.负责特种设备年(季)度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
4.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违法行为的组织查处;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工作;
5.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6.负责特种设备的安装告知、使用注册登记(含气瓶)的受理、审核、发证及安全监察信息录入工作;
7.负责省局授权委托的气瓶充装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等有关工作;
8.按规定权限具体负责本级承压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上级转(交)办案件和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的处理和回复,并对移送案件承办单位的案件办理情况实施督办、督导。
业务管理二岗职责
1.协助业务管理一岗工作。
2.负责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违法行为的组织查处;监督检查机电类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工作;
3.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许可(含焊接、操作、管理)的受理、审核、发证和作业人员信息化系统的录入维护更新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
4.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使用注册登记的受理、审核、发证及安全监察信息录入工作;
5.按规定权限具体负责本级机电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
6.负责特种设备工作信息宣传、统计、材料和本科室信息化管理工作;
7.负责科室文件、监察文书、检查档案和特种设备告知、注册、许可工作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和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和本科室内勤工作。
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向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二)根据举报或者取得的涉嫌违法证据,查阅、复制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四)对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五)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六十一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向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二)根据举报或者取得的涉嫌违法证据,查阅、复制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四)对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五)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六十二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违反本法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要求有关单位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应当随后补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