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行政机关对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年度备案制度,年度备案在第一季度。过了年度备案期,不再补备,明年再备案。资格证书是长久有效的,一般不会影响使用。更加不会影响你考法院,检察院。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
(1)第十七条 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地(市)司法局应当将年度备案情况报省(区、市)司法厅(局)。
(2)第十八条 从事法律职业后的变更备案在从业后1个月内,办理变更备案后在从事法律职业期间便不用每年都备案了。
扩展资料:
一、年度备案流程:
1、申请人持资格证书副本向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申请;
2、转后台运行,经签章备案后即刻发放。
二、变更备案流程:
1、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向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申请;
2、转后台运行,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
3、审查符合规定的即刻予以变更备案登记并签章备案后即刻发放。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职业资格证
参考资料来源:渭南市人民政府-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变更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