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农村集体土地出租给村集体成员以外的人,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委会表决通过,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成员有优先承租权。
2、生产队长在队员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土地出租给他人,显然是非法的。生产队长个人没有将集体土地出租的权力。
3、土地出租合同的租期是有限制的,不能是永久租期,因为这相当于变相出卖土地所有权,而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只能归国家和农村集体所有。
4、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征求村民的同意,合同相对人与生产队长有串通勾结之嫌。在承租该土地时,合同相对人应当知道必须征得村民的同意,在没有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私下里与生产队长签订承租合同,主观上存在过错。
因此,生产队长的行为违法法,该合同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