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
退货的会计处理分四种情况处理:
一、销售退货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这时处理比较简单,只要将已计入“发出商品”等账户的商品成本转回“库存商品”账户。
二、如企业确认收入后,又发生销售退回的,不论是当年销售的,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
三、如该项销售已经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在退回当月一并调整。
四、企业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应同时用红字冲减“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账户的“销项税额”专栏。
五、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将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扩展资料
1、退货时,做原来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退回产品入库时,增加库存,冲回已结转的成本
借:库存产品
贷:产品销售成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销售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