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
(一)建立城镇居民增收长效机制。
改进和完善职工收入与经济效益协调增长机制,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制度,在提高效益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离退休人员待遇。积极扩大就业,加快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中小企业;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多种形式就业,增加城镇居民收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时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积极扶持生活困难群体自主脱贫。继续完善和规范公务员工资制度。
(二)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业结构调整,让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
积极发展专用粮食和蔬菜、林果、畜牧水产等高收益产业,促进农产品更新换代,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健全营销网络,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带动农民增收。培植规模化特色产业集群,促进农村分散生产要素向特色产业和城镇聚集,拓宽农民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积极探索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治理乱摊派、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家庭工资性收入。
(三)建立健全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坚持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鼓励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
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努力缓解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完善年薪制、职工持股、技术和知识产权入股等分配制度。合理调节行业收入分配,加强对垄断行业和收入过高企业的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管。规范职务消费和公务消费,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福利待遇货币化。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治理整顿不合理收入,依法取缔非法收入。加大监察力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禁止拖欠、克扣工资等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加强对城镇低收入群体的扶助,发展和完善适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开发式扶贫机制。认真解决好低收入群众的医疗、子女就学困难等问题。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