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处理违章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材料
违章本人或者车主需携带
《居民身份证》原件
《机动车驾驶证》(即《驾照》)原件
《行驶证》原件(三个证件缺一不可)
二、办理时间
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
三、办理地点
交警大队的违章处理窗口
四、办理费用
200 元及以下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 交滞纳金,但滞纳金的总额不能超过罚款的总额
五、办理流程
Step 1:选择要处理的违章内容,可以全部处理也可以有选择的处理,并且可以对违章的提出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
Step 2:如果对于违章没有任何异议,在处理完《机动车驾驶证》扣分之后,会领取一份违章处理通知书以及罚款单。可以拿着违章单据去指定的缴款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进行违章罚款的缴纳,也可以在网上银行进行罚款的缴纳
Step 3:保留好罚款缴纳后的回执单,如若违章行为仍然在,则需要拿着回执单去交警部门进行手动清除违章
温馨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以上资料来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