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过世了,还没办理销户,医保卡还能用吗

2020-07-01 社会 150阅读

医保卡还能用。

医保卡里的钱应该属于死者的遗产,应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鉴于医保卡的特殊性,即不能取现。

目前,包头地区的正确做法是死者的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之一带上本人身份证、死者的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诊断书、火化证、销户证明等)及继承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若户口在一起的,带上户口本即可)。

到包头市社保中心(劳动大厦)办理挂失手续,从新设定密码。医保卡就可以继续使用(仅限于买药、看病)。

扩展资料:

定点医院使用医保卡

(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大概80%,详细的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如果持医保卡的患者患病后要去医院看病,那么持医保卡去医保定点单位看病的流程如下:参保人员患病时,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大致程序是: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医疗保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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