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问的这个问题很好,因为这确实还中国学界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简单的讲,夏人活动区域内夏王朝时期的居民留下来的物质文化遗存叫夏文化。 因此,考古学界确定“夏文化”的过程就是要将已经发掘的遗存与上述概念进行对照。但问题完全没有上面描述的这么简单,甚至连“夏文化”的概念都有分歧。夏鼐先生将夏文化定义为:“夏文化应是指夏王朝时期夏民族的文化。”该定义包含了时间限度和文化族属这两个方面,而对空间范围和社会性质却未作说明。邹衡先生则认为:夏文化的定义必须包括后两方面的内容。按照邹先生的意思,夏文化的完整定义应表述为:夏文化是在夏王朝统治时期、夏王朝所处地域内的有一组文献记载中夏人礼器的青铜文化,在这种文化中应有宗庙、青铜礼器等反映夏王朝国家形态的遗存存在。经过几十年的发掘与研究,特别是“夏商周断代工程”启动以来的相关工作,对于“夏文华”的探讨,二里头文化和河南龙山文化是主要研究对象。以偃师二里头遗址命名的二里头文化包括四期遗存,不少学者指出:第三或第四期遗存中有商文化因素出现,已进入商代纪年,应属商文化范畴。大家对第一、二期遗存可能是夏文化的认识比较一致。但它们的年代跨度与夏代积年有差距,为此不少学者认为应从更早的河南龙山文化中去寻找早期的夏文化,因为龙山文化的晚期已进入夏代纪年之内。由于缺乏文字等确切的材料作证据,所以目前对夏文化的看法都属推论,也难以统一。这一课题的探索与研究,今后将继续进行下去。
总而言之,关于“夏文化”的探讨尚未有定论,并但已经确定了需要重点考虑的遗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