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执业药师考试成绩两年滚动,第三年能用第二年成绩吗?

2020-10-28 教育 152阅读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每年一次,考试类别分为药学和中药学,每类考试都是4个科目,公共考试科目是《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要考《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要考的是《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规定是连续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达到72分即为合格)。
例如:应试人员于当年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①若成绩全部合格则视为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②若有两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第二年须参加另外两个科目的考试;③若第二年只有一个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则第三年只能用第二年考试中合格科目的成绩,第一年通过科目的成绩就作废了,第三年需要报考除第二年合格科目外的另外三个科目,如此滚动。
实例推演: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考试,2015年和2016年是连续的两年,2016年和2017年也是连续的两年;
比如说2015年报考四科,通过了《药事管理与法规》和《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2016年需要报考《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专业知识二》,如果《药学专业知识一》没有通过,那么2017年需要报考《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事管理与法规》和药《药学专业知识一》;也就是到2017年报考的时候,2015年的成绩就作废了,只有2016年通过的《药学专业知识二》有效,以此类推。
注意: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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