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新房子如果不住,还是需要交物业费:依据如下:
1、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2、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3、物业费的数额也会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它是根据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也会随着不同的物业性质与特点来实行调节数额,目前大部分小区物业费用也在1块/平方米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