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话录音可以作为打官司时的证据使用。通话录音属于视听资料证据。只要你提供的证据是真实有效的,法院会采纳的。至于对方是否承认,对证据的作用无影响,因为法院会通过技术手段来鉴定该录音是否为对方所说。
请看我国法律对证据的规定:
一、证据的分类有: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本证与反证等分类;
二、以下为我国三大诉讼法有关证据的种类: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一条 证据有以下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