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10会管邻居深夜扰民的问题吗?

2020-06-05 社会 127阅读

邻居深夜扰民属于治安事件,可以打110报警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拓展资料

一、110会受理和管辖的事情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6、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

7、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噪音扰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

1、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把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称为环境噪声污染。

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40dB;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

(3)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

(4)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

2、所谓的“夜间”是指22点至次日6点钟,这是法律意义上的“夜间”。对比之下发现“夜间”的噪声排放标准比“日间”标准更高。但是无论夜间还是日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其与认定“噪声扰民”存在相关但是并不一定必要的关联。即只要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而且也产生了居民被干扰的后果,即可认定为“噪声扰民”。

3、如果达到了噪音级别,可以报警处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也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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