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商务签证材料
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在职证明一式两份,中文一份,英文一份,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公司红章.在职证明内容需包括:单位名称、本人职务及收入、旅行时间、负责人职务、签字以及电话、传真,和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号。并需要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包括“身元保证书”、“招聘理由书”、“滞在预定书”、“申请人名单”。(其中行程表安排必须有效,“身元保证书”必须盖有邀请公司的公章及负责人的私章);
日方担保人资料:
a.保证人为己办理法人登记的企业,社团时提供登记薄誉本(如果邀请方是日本的上市企业,可以用会社四季报中该公司部分的复印件代替登记薄誉本);
b.担保人为未办理法人登记的社团时提供"现在事项全部证明书"(营业执照公证书).
c.担保人为个体经营者时提供企业概况数目.
d.担保人为大学教授并为文化交流目的的的邀请时,需提供担保人的"在职证明".
日本家族滞在签证申请手续(在职)
1.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交付书(申请人)(日本准备)
2.照片(4cm×3cm)(申请人)(国内准备)
3.反信用信封(430日元的邮票)(日本准备)
4.申请人与扶养人关系证明书(以下其中之一)(国内准备)
①户口本复印件
②婚姻届受理证明书复印件
③结婚证明书复印件
④出生证明书复印件
以上4种证明书均需要公证处证明。(公证处办理)
5.抚养者的外国人登录证明书和护照的复印件(日本准备)
6.抚养者的职业证明书以及收入证明书(日本准备)
① 职业证明书(以下其中之一)
a.在职证明书
b.营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②收入证明书(以下其中之一)
a.源泉征收票(抚养者所在单位申请)
b.住民税及所得税的纳税证明书(住址所在地的市役所)
c.确定申告书的复印件(住址所在地的税务署)
d. 工资明细复印件(扶养人在日一年未满,以上三种证明书无效或无法获得的情况下)
以上手续准备好之后,由申请人/扶养人/代理人到当地的入国管理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