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的职责与任务,可以说是多方面的。这里主要谈三点:
第一,敏锐地去发现事实;
第二,忠实地去报道事实;
第三,当好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
[敏锐地去发现事实]
事实客观存在,但有些事实要去发现它、把握它,则需要一双敏锐的眼睛。正如法国美学家罗丹说的,生活中并不缺少美,缺少的可能是发现美的眼光。
我国著名记者、新华社社长郭超人曾说过:“什么样的人当不了记者?什么样的人能当记者?什么样的人能当好记者?大多数人能想到能做到的,而你想不到做不到,就当不了记者;大多数人能想到能做到,而你也能想到能做到,可以当记者,但不一定是好记者;唯有大多数人想不到做不到,而你能想到能做到,那么你就能当一个好记者。”
我国著名的老一辈记者肖乾也说过,新闻记者“同坐在沙发上沉思的政治家或历史学家毕竟不一样,他是个哨兵,甚至是个侦察兵”。
敏锐的眼光背后,是一个勤于思索、善于思考的大脑。国外新闻学著作里曾引用过这样一个事例:
一位新来报馆的年轻记者,总编辑叫他去采访某先生和某女士的婚礼。他事先对此次采访做了种种设想和较充分的准备。但是,当那天他走到新郎家门口打算进去采访时,看门的却告诉他:婚礼不举行了,因为新郎跑了。于是这位年轻记者垂头丧气地回到报馆,向总编辑报告自己采访失败的消息。总编辑听罢,拍案叫道:新郎跑了,不比原来的婚礼是更大的新闻吗?你为什么不马上采访?这一说,那年青的记者才恍然大悟。
这一事例中我们可以看出,不善于思考,缺乏敏锐的目光,即使是新闻与你擦肩而过,你也发现不了,更是捕捉不到。
敏锐地去发现事实,还应当包括对事实的认识要比别人更善于透过现象见到本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优秀记者胡占凡,在采访中曾了解到这样一些事实:在杭州,有两个大款为了斗富显阔,在众目暌暌之下,比赛烧人民币,每人烧掉两千多元,只是哈哈一笑。
有个“大腕”,扔下30万元买只哈巴狗,眼都不眨一下牵上就走。
还有个“大款”,看到别人用6万元一桌的宴席请他,他竟“啪”地打开密码箱,甩出了30万元请了一桌。
有所学校的一项调查显示:53.9%的学生把“赚钱多”作为择业的头条标准,北京一些中学生唱“世上只有钞票好,有钱的孩子像块宝……”
胡占凡认识到,这些现象的背后都是“拜金主义”在作怪,应当向这种现象敲响警钟,便采写了《拜金主义要不得》、《再谈拜金主义要不得》等文章,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出,给人们很大的触动。
因此,敏锐地去发现事实,透过现象捕捉事物的本质,是记者的职责与任务中应有的之义。
[忠实地报道事实]
记者最为重要的职责和任务,就是采写报道。记者是读者与事实之间的桥梁。
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阿尔温·托夫勒在他的名著《第三次浪潮》中将人类的文明史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次浪潮农业阶段,第二次浪潮工业阶段,第三次浪潮即我们今天所处的信息革命阶段。
我们每个人都会深深地感觉到,我们每天都处于新闻媒体的包围之中。我们已经习惯了“秀才不出门,天下事全知”的生活方式;对于新闻媒体,我们已经深深地依赖它们给我们提供信息。试想,如果记者给人们提供一条虚假的新闻,将会对社会产生多么不良的影响,因此,忠实地报道事实,应该成为记者的神圣职责和义不容辞的任务。
忠实地报道事实,是新闻工作本质决定的。李大钊曾说过:“现在的新闻,就是将来的历史。”著名学者吴晗也说过:“历史工作者是记录昨天的历史,新闻工作者记录今天的历史。”
我们知道,历史是容不得半点弄虚作假的。尊重事实,秉笔直书是我国史官的优良传统。如春秋战国时期,齐国的右卿崔杼杀害了国王齐庄公齐光,崔杼命令太史以得传染病而死来记载齐庄公的死。太史不从,直书崔杼弑君,因此激怒了崔杼而被杀。崔杼又命令太史的弟弟改写,不从,又杀之;再令其二弟改写,又不从,又杀之。最后轮到三弟,依然据事直书。他认为这是史官职责,失职求生,不如死去。史官这种忠实于事实的做法,对于新闻记者是很有影响的。我国已故著名的新闻工作者任白涛在《应用新闻学》中就说过:“笔可焚而良心不可夺,身可杀而事实不可改。”
忠实地报道事实的含义是双层的。浅层的含义是,记者应当努力将事实的基本要素、基本数据核实准确;深层的含义是,记者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去挖掘事实的本质。
80年代末期,我国某地农民买桑塔纳小轿车,某地农民买飞机、修跑道。这些事实本身是准确的,但在当时农村毕竟还是凤毛鳞角。有些记者以此大做文章,并由此得出“中国农民现在已愁有钱无处花”的结论。显然,这不是对事实实事求是的报道。从全国农村数亿农民的情况来看,一些穷山僻壤的农民连温饱问题都未真正解决,不少地方还要扶贫救助。记者以偏概全,既容易导致读者对新闻报道的怀疑,也容易诱发读者产生逆反心理。
由此可见,只有记者把忠实地报道事实当成神圣的职责和任务,读者才能真正做到“秀才不出门,天下事全知”。
[当好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
按照马克思的说法,“报刊按其使命来说,是社会的捍卫者,是针对当权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是无处不在的耳目,是热情维护自由的人民精神的千唤万应的喉舌。”显然,成为人民的喉舌,同样也是马克思对新闻记者的期待。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统治阶级与人民的利益是分离的,所以,报刊应当成为“当权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而我们今天所处的社会,党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新闻记者理应当好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正如刘少奇在《对华北记者团的谈话》中所说:“你们的笔,是人民的笔,你们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
这一点,我国老一辈新闻工作者、新华社记者冯森龄的事迹很值得学习。1978年冯森龄任新华社陕西分社社长,上任后不久去延安采访。一进延安,他看到很多农民在街头讨饭,心中极为难受。曾经以小米和奶汁养育过革命战士的延安乡亲,如今还未解决温饱问题。这些对这位老记者触动很大,他决心为此鼓与呼。冯森龄曾因为坚持真理讲真话吃过不少苦头,但他不考虑个人得失,连续写了《延安有很多农民上街要饭》、《延安很多农民去年口粮不足二百斤,大家深切怀念毛主席在延安的日子》等文章,引起了政府重视。省委书记王任重很受感动,不少中央领导同志流着泪看完了这些文章。1978年底,国务院火速给延安拨款2000万元,并且从1979年开始,每年拨款援助5000万元。陕西省成立了“陕北建设委员会”。1984年,冯森龄也因此被评为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冯森龄这种不计个人得失,敢于充当党和人民“代言人”的做法,是每个记者应有的职责和任务。
当好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记者有责任把自己在第一线了解到的情况如实地反映给有关部门。在我国,对一些不宜公开发表,或暂时不能公开宣传,但对党和政府部门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情况,可以以“内参”的形式反映。“内参”就是内部报道、内部参考。在实际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内参”起着特殊的重要作用。
“内参”的意义在于:可以直接反映各种重要情况,为领导机关了解“民情”和社会动态,调整或制定政策以及采取有关措施,提供有用的参考;对一些很难解决的问题,通过“内参”的途径反映上去,能够尽快得到解决或妥善处理;可以为人民群众说话,排忧解难,可以鞭打邪恶,伸张正义;对某些暂时拿不准的新做法新经验,可先写内参,领导认可后再发表,如此等等。可见内参的确是下情上达,了解民意的重要途径,记者要充当好党和人民的耳目和喉舌,除了写好报道外,对这一形式也应充分掌握,见机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