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是私企,没有党组织《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规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根据中组部对组织关系转接有关规定,有工作单位,单位有党组织的,组织关系转入单位党组织;单位没有党组织的,组织关系转入单位所在地的非公党组织。没有工作单位,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党组织。组织关系转接更户籍没有关系。
扩展资料:
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党组织,原就读学校党组织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