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天上班11个小时,上一休一,算标准工时吗?

2022-08-11 社会 247阅读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无论劳动者单日的工作时间为多少,只要在一个综合工时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数不超过以标准工时制计算的应当工作的总时间数,就不视为加班。若超过,则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规定支付报酬,且延长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另外,实行该种工时,需要到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一旦出现劳动争议,企业是主张自己是综合计算工时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劳动者有权要求按照标准工时制主张加班工资。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并且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标准工时制还有以下几点要求:

A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B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C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D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你每周的工作已经超过了40个小时,如果单位没有申请综合工时的话,可以视你多出的工作时间为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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