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法律,大多数人就感到它的威严,心里有点害怕。因为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并且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因而谁违背它,必然受到相应的制裁。但是,广大的青少年朋友却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淡薄等原因,既不懂得如何用法律来控制自己、约束自己;又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导致利益受损和违法犯罪现象等发生,因而青少年学习法律常识就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如:某校有一位学生王某,由于平时非常胆小,因此在学校经常遭到那些调皮捣蛋鬼的欺负和敲诈,并且威胁道:“如果报告给老师或家长,就对他不客气”。胆小的他就只好将这些事隐瞒起来。而这帮“家伙”更是得寸进尺,就一次次地欺负和敲诈他,为了不被挨打,他默默地忍受着。甚至有一次,王某在超市买东西又与这帮“霸王头”不期而遇。原来他们这一帮来超市的目的是想在这里捞上一把,而正当他们在行动过程中被服务员撞上,当场抓住一人,其他的都怆惶逃跑,当保安人员问讯被抓的那个人幕后主使人是谁时,他一口咬定就是王某。最后,他俩被送到派出所,由于王某害怕打击报复,没敢揭穿这帮坏蛋阴谋,派出所鉴于他们是未成年人,给予警告和相应罚款的处理。
再如:北京市海淀区某中学一名14岁的初中生小江,在家中是独苗,在学校是班长,常受老师夸奖。但有一次由于扔纸飞机摔破灯泡,因而违反校规被罚50元,又不敢让父母知道,这时在平时几个要好的同学共同策划下,决定仿效常在校门口抢钱的大孩子行为实行抢劫。于是周末傍晚,在农贸市场边上围住一外地人,手拿着砖块,外地人看着他们虎视眈眈的样子,吓坏了,没有一点反抗就把身上的3000元都交了出来,第一次抢劫每人分得600元。小江用抢来的钱交了罚款,剩下的又是买零食,又是打游戏,好不自在。就这样他们一次又一次利用放学路上、晚饭后空闲时间,在农贸市场附近、田间小路抢劫一个个路过的外地人,如遇反抗,就用砖头、石块、木棒进行殴打,轻则鼻青脸肿,重则头破血流。然而,他们的罪行最终被公安机关侦破,如此重罪若是成年人肯定被判处极刑。后来,本着对未成年人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分别判处他们8年或8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另外,据有关统计,近几年来,公安机关查获得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每年均超过15万人,全国性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已占到犯罪总人数的14%左右。且有上升趋势,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也逐渐趋向低龄化,在他们心目中形成“什么法不法?我就是法!”的观念。
以上事实说明:在当前,由于各方面原因,特别是由于青少年法律知识的欠缺和法制观念淡薄等原因,使得不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常有利益遭受侵害现象;不知用法律控制自己、约束自己,常出现违法犯罪现象。这些都说明青少年学习法律显得十分的迫切和必要,只有通过对法律常识知识的学习,懂得法律知识,养成守法习惯,才能有效防止和避免违法犯罪,才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终使我们这些广大的青少年朋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