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暂住证需要提供:
办证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到一张B5纸上)、房屋原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如系租赁房屋,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
如系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需提供单位证明,由人事部门或者保卫部门盖章均可。同时,还需提供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两张。备齐以上材料就可以到所属派出所办理。暂住证的日期是从打印暂住证当天起算,最长365 天,超过期限需要重新办理。
扩展资料:
暂住证办理
1、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