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数字单位:
“个”、“十”、“百”、“千”、“万”、“亿”、“兆”、"京"、"垓"
繁体一到十: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扩展资料:
繁体字,也称繁体中文,欧美各国称之为传统中文(Traditional Chinese),一般是指汉字简化运动被简化字所代替的汉字,有时也指汉字简化运动之前的整个汉字楷书、隶书书写系统。繁体中文至今已有三千年以上的历史,直到1956年前一直是各地华人中通用的中文的标准字。
近代成规模的汉字简化运动,最早在太平国,简化字主要来源于历朝历代的古字、俗体字、异体字、行书与草书的楷书化。1935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第一批简体字表》,但因考试院院长戴季陶反对而搁置。1956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中国大陆开始全面推行简化字,20世纪70年代曾经有过一批二简字,后被废除。
参考资料:繁体字—百度百科